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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日本的户籍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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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 设有户籍制度, 用来登记、公证有关人的出生、死亡、结婚等的身份关系。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日本国内遇到出生或死亡等情况时, 也请根据户籍法的规定申报户口。这些申报被保管起来, 做为证明该人物身份关系的资料。
遇到出生或死亡等情况时, 也请同时向本国政府提出报告。手续的方法,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 |
(1) 出生登记
孩子出生时, 必须向市町村政府申报。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日本国内生孩子时, 也请根据户籍法的规定提出出生申报。
除了出生申报以外, 还需要办理出生婴儿的外国人登录并取得居留资格。请将这些申报材料和出生申报一起提交。
孩子出生时, 也请向本国政府提出报告。手续的方法,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
(1) 申报期限 : 自出生日起14天内
(2) 申报人 : 父亲或母亲
(3) 申报机构 : 出生地点、住址所在地或籍贯所在地的市町村政府
(4)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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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
出生申报 (市町村政府或医院等有时也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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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出生证明书 (出生时, 医生或助产士证明的出生报告书) |
| ③ |
申报人的印章 (没有印章的话, 本人签名也可以) |
| ④ |
母子健康手册 (知道怀孕后向居住地的市町村政府或者保健中心提出怀孕报告时领到的手册) |
| ⑤ |
国民健康保险证 (只限加入者) |
| (5) 出生申报受理证明书 :
证明已经受理出生申报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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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死亡登记
发生死亡的时候, 必须向市町村政府提出申报。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日本国内死亡时, 也请根据户籍法的规定提出死亡申报。
除了死亡申报以外, 还需要将去世的人的外国人登录证明书还给市町村政府。请尽可能同时办理手续。
发生死亡的时候, 也请向本国政府提出报告。手续的方法,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
(1) 申报期限 : 确知死亡之日起7天之内。在火葬前, 请提出申报。
(2) 申报人 : 亲属、同居者
(3) 申报机构 : 死亡地点或居住地的市町村政府
(4) 所需材料 |
| ① |
死亡申报书
(市町村政府、或医院等有时也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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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死亡诊断书 (死亡时, 经医生证明的死亡申报书) |
| ③ |
申报人的印章 (没有印章的话, 本人签名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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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结婚登记
结婚的时候必须到市町村政府登记。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日本国内结婚时, 也请根据户籍法的规定提出结婚登记。
通过提出婚姻登记, 外国人并不能取得日本国籍。同样, 日本人也不能取得外国的国籍。
与日本人结婚时, 如果希望将居留资格变更为日本人的配偶者的人, 请向主管的入国管理局咨询。
结婚时也请向本国政府提出报告。手续的方法,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
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 每个国家都有所不同。因此, 日本人必须具备日本国的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 外国人必须具备其本国的条件。
(1) 申报期限 : 任意
(2) 申报人 : 二位结婚当事人
(3) 申报机构 : 二人中的其中一位住址所在地或籍贯所在地的市町村政府
(4)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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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
结婚申报书
(到市町村政府等处领取。该证明上需要作为证人的两名成年人的签名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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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结婚必要条件具备证明书
(证明具备了婚姻必要条件的材料。由大使馆或领事馆出具。如果是用外语记载的话, 请将写有翻译人姓名的译本一起提交。) |
| ③ |
申报人的印章 (没有印章的话, 本人签名也可以) |
| ④ |
证明国籍的材料 (护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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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离婚登记
离婚时, 必须到市町村政府登记。
居住在日本的外国人, 在日本国内离婚时, 也请根据户籍法的规定提出离婚申报。
离婚时也请向本国政府提出报告, 手续的方法, 请向大使馆或领事馆询问。
离婚成立的必要条件, 每个国家都有所不同。因此, 日本人必须具备日本国的离婚成立的必要条件, 外国人必须具备其本国的条件。
(1) 申报期限 : 任意 (调解、审判、判决离婚时, 自成立·确定之日起10日以内)
(2) 申报人:丈夫与妻子 (调解离婚时为申诉人)
(3) 申报机构:
(丈夫或妻子的其中一位住址所在地或籍贯所在地的市町村政府)
(4) 所需材料 |
| ① |
离婚申报书
(到市町村政府等处领取。该证明上需要作为证人的两名成年人的签名与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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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住民票 |
| ③ |
护照 |
| ④ |
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 (到办理外国人登录的市町村政府去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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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离婚方法
根据日本法律, 离婚有4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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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
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 协议离婚
经夫妻双方协商, 对子女抚养、教育及财产分割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时, 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将协商的条件写成书面材料, 向居住地区的市町村政府或户口所在地提出离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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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通过家庭法院调停的离婚: 调停离婚
夫妻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有经济问题等时, 可以通过家庭法院进行离婚。对于这种情况, 首先提出调停申请。如果家庭法院调停成立(得到双方同意), 双方达成一致的事项被记入调停记录, 将此调停记录提交给政府, 办理离婚手续。 |
| ③ |
通过家庭法院判决的离婚: 判决离婚
当家庭法院离婚调停不成立时, 通过法院判决进行离婚。 |
| ④ |
通过地方法院判决的离婚: 判决离婚
不能接受家庭法院的判决时, 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地方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是, 被认定离婚无适当事由时, 法院可以驳回离婚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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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咨询处
有关婚姻、家庭及家庭暴力等问题的咨询
妇人相谈所: 029-221-4166 (日语)
住址:茨城县水户市三之丸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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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印章·印章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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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章
在日本, 到政府机关办理申请材料、领取重要邮件和快递包裹等等的时候, 使用印章。盖章的意义等同与签名。用于这些方面, 一般使用称为“认印”的小型印章。
○ 实印与印章证明书
在市町村政府等公用机关登记过的印章叫做“实印”。
作为实印使用的印章采用不容易伪造的、比较大型的印章。在市町村政府办理登记手续。
有关实印的登记方法, 请到印章登记窗口或外国人登录窗口询问。
证明所用的印章是实印的材料叫做“印章证明书”。
使用实印时, 附上印章证明书, 证明该印章就是实印。在日本购买土地、房子、汽车等以及签订重要合同时, 就需要“实印”和“印章证明书”。
○ 印章登记
印章登记是保护我们财产与权利的重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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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以登记印章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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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以上, 所在市町村有固定住所的人或者办好外国人登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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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登记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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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人申请印章登记时, 只要带上要登记的印章与外国人登录证明书, 当天就可以办好登记。
另外, 还有代理人代替申请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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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签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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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还可以登记亲笔签名来替代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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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印章登录证 (卡)
印章登记后, 就会发行印章登录证 (卡)。本人 (或者代理人) 将这张印章登录证 (卡) 在有关服务窗口出示并申请, 就会拿到印章登录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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